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1日讯 茶花股份(603615.SH)昨晚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11月19日与深圳市达迈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迈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陈冠宇、陈葵生、陈福生、林世福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509,200股、5,985,400股、12,900,000股、3,029,100股(合计36,42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6%)以18.6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达迈科技。同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和达迈科技分别编制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陈冠宇、陈葵生、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等五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陈明生、陈葵生、陈福生等三人系兄弟关系,陈冠宇系陈明生、陈葵生、陈福生等三人之侄子,林世福系陈明生、陈葵生、陈福生等三人之姐(妹)夫。
本次协议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727,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3%。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303,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7%,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5.06个百分点。本次协议转让前,达迈科技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达迈科技将持有公司股份36,42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6%,将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非第一大股东)。
经甲方达迈科技与乙方陈冠宇、陈福生、陈葵生、林世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18.60元/股的价格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36,423,700股股份,约占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5.06%。
按上述价格及转让股份数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合计677,480,820元,其中,甲方分别向陈冠宇、陈福生、陈葵生、林世福分别支付股份转让价款269,871,120元、239,940,000元、111,328,440元、56,341,260元。
茶花股份表示,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茶花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茶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下滑8.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2.50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茶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同比下滑1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6.5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16.21万元,同比增长66.86%。
2021年至2023年,茶花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99亿元、6.76亿元、6.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45.55万元、-1860.09万元、469.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522.31万元、-1996.00万元、21.70万元。(责任编辑:徐自立)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