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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对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汤虚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2022年2月25日,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安全”,688167.SH)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10.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2月25日董事会决议期限届满,公司未及时赎回5.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直到2023年4月7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未来12个月的现金管理额度。对于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4月6日之间的现金管理情況,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未及时履行相应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第二款,《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9.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1.3条、第5.3.5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汤虚谷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根据《警示函》认定,未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汤虚谷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亚信安全于2022年2月9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30.51元/股。上市首日,亚信安全创下41.55元的股价高点,此后该股震荡下跌。目前亚信安全处于破发状态。
亚信安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2.21亿元,募集资金净额11.23亿元。亚信安全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8505.91万元,公司2022年1月28日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2.08亿元,分别用于云安全运营服务建设项目、智能联动安全产品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扩建项目、5G云网安全产品建设项目、零信任架构产品建设项目。
亚信安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江涛、徐石晏。亚信安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9819.92万元,其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7324.23万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1,600,400股,获配金额48,828,204.00元,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4.00%,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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