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服务部外教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就委托推荐 位外教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需提供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资格证书;
二、 甲方需如实填写本协议书的附件材料(需求表),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文本;
三、 乙方向甲方提供外教的简历,待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始与外教签定聘用合同;
四、 乙方协助甲方作好外教来华期间的辅导工作;
五、 本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整,甲方须在外教到校三天内一次付清。
六、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推荐服务,甲方付清推荐服务的全部报酬止。
七、 责任与义务
1 聘请外教过程中乙方须接受甲方合理的要求、如提供教师的各类证明,护照等;
2 甲方负责安排外籍教师的接待工作;
3 外教到校后,若是外教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应自外教到校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日内退还给乙方。同时乙方退回甲方50%的服务费用。
4 若外教到学校后,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外教离开,由甲方承担责任。
5 若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提供适当的外教,乙方将扣除相关手续费后将定金余款全部退回甲方;
6 甲方负责外教在学校期间的安全。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九、 本合同一试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 本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签章) 乙方: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