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
出租方:蓝天移动脚手架批发(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现需向甲方租赁下列物资。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起租时间,每日租金,押金等标准如下:名称单位每日租金起租时间年月日门架片使用场所拉杆支送货人踏板块担保人调节轮个已付押金赔偿明细门架框XXX元/片,踏板XXX元/块,拉杆XX元/支,轮子XX元/个,连接头XX元/个二,押金按合同先付,租赁物资后提取。提取,退货地点由甲方指定,装卸,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起租,退租时甲乙双方均应对租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交接。租赁物的交接视对租赁数量和质量的认可。租赁物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或认为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应在甲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五,结算方式:一月一次,自签约之日起算。如乙方超期五天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从押金扣除5%滞纳金,如乙方超出十五天未支付当月租金及滞纳金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有效,至全部租赁物退回费用结算后失效。
备注:
甲方:蓝天移动脚手架批发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